新机场选址必须根据机场工程技术要求,从机场的净空条件、地形、地貌、地质、水文、 气象、电磁干扰、国防、空域、环保、文物及自然资源、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选择2~3 个备选场址进行综合对比研究,重点研究场址地区的地质结构、气象特征以及空域飞 行性能,并形成研究报告供民航当局审核和组织论证。
项目计划
新建机场申请文件之一是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重点对机场建设 背景、机场建设规模和融资渠道、用地方案、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项目各主要部分的资金 预算,以及机场未来发展前景和效益等进行阐述,为有关主管部门在对申请新建机场项目 进行审查和审批时提供决策依据。
可行性研究
机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对机场项目建议书内容的深入细化研 究,以对机场建设提出具体方案,以确保实现机场建设和运行目标。新建机场的可行性研 究通常分为“预可研”和“可研”两个步骤。在申请新建机场立项阶段进行预可研,或称可 行性初步研究,是机场申请立项的必备材料和审批决策的重要依据。在机场建设项目获 批立项后将继续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预可研内容再进一步深化研究,是机场总体规划的重 要基础和关键依据。
根据我国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机场建设总体规划需要 依据可行性研究结果和满足机场未来20年发展需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依 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机场设计与运行标准)和我国民用机场建设标准对机场 总体工程规模和投资规模、设施设备布局、地面交通系统、水电气(汽)信油布局、环境保 护、土地利用,以及机场运行管理的组织机构等内容,进行全面规划和分阶段建设目标设 计,主要包括机场所在地航空客货市场需求预测、分阶段机场客货吞吐量目标、飞行区规 划、航站区规划、机场陆侧交通以及地面交通系统规划、货运区规划、机场运行管理信息系 统规划,以及有关综合配套设施及配套项目规划等内容。机场建设总体设计是机场建设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对机场未来能否满足阶段性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机场资源效用、提 高机场运行效率、节省投资等至关重要]。
根据《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机场建设总体规划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 部门按照民航局《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编制,需要上报民航管理当局 组织论证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