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符合机场运行所具备的技术条件。根据我国政府对 民用机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民用机场从筹建到投入运行,通常需要经历四大阶段的准备 工作: 机场布局规划阶段 机场布局是国家经济、社会和国防发展战略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09年 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规定,我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由国家民航局 统一组织编制并上报国务院审批。
因此,新建一座民用机场首先要被列入全国民用机场 布局与建设规划。例如,根据民航局2007年12月公布的《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到 2020年,我国民用机场在2007年既有147座基础上将新增97座,民用机场总数到2010 年底达到190座左右,到2020年将达到244座左右。该规划意味着在2007~2020年期 间,全国有97座新机场被列入国家布局与建设规划。 根据上述《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通过由民航管理当局组织的科学论证和国务院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立项,才能纳入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换言之,只有被批准列人国家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的机 场,才能获得国家授权筹建机场的许可。为新机场申请立项的基本审批 流程。
在我国,新机场从获批立项到实施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根据《民用机场建设 管理规定》中关于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机场建设工程分为两大阶段,机场筹建阶段 和机场实施建设阶段。机场筹备建设阶段 新机场筹建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正式施行机场工程建设进行前期各项准备新建机场申请立项审批基本流程
新机场选址。根据《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新建机场申请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 资质的单位按照民航局关于民用机场选址要求进行新机场选址研究,并根据民航局关于 新机场选址报告内容编制要求,编写新机场选址报告。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核后,报送国家民航局审查,由国家民航 局对选址报告组织现场踏勘和专家评审,最终形成场址审查意见。